各有關單位:
《濱江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資金保障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杭州市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杭州市濱江區財政局
2019年7月5日
濱江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
資金保障辦法
為加快推進我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工作,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杭州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17〕123號)、《杭州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與管線遷移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版)(杭房局〔2018〕213號)、《濱江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區住建〔2018〕101號)文件精神及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農轉居安置房小區加裝電梯作為小區提升改造工作的一部分內容,特制訂濱江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資金保障辦法。
一、適用范圍
濱江區范圍內農轉居安置房四層及以上的非單一產權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
二、補助原則
嚴格按照“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的原則,對簽訂加裝協議的單元實施補助,財政資金補助遵循事后審核撥付和工程進度撥付的原則進行。
三、補助標準
(一)設計補助。加裝電梯方案的深化設計和施工圖審等費用由區級財政承擔,具體費用根據合同簽訂撥付。
(二)電梯補助。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由業主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單元業主承擔的電梯費用,電梯費用按照五層樓6萬元/臺;六層樓7.8萬元/臺核定(樓層數按產權證上標明的總層數為準)。對符合條件的加裝電梯項目,區政府給予20萬元/臺的專項補助由區級財政承擔;剩余資金缺口由區安置房建設單位予以保障。
(三)管線補助。涉及管線遷移費用的,每部電梯管線遷移區級財政均按照10萬元/臺進行補助,各管線單位以固定比例進行分攤,不足部分由管線單位自行承擔。
(四)考核補助。實施加裝電梯量化考核,對每完成一臺電梯加裝給予社區適當的資金補助,由區級財政承擔。
(五)運管補助。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費用按照農轉居安置房小區現有電梯管理模式執行。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聯合審查、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的加裝電梯項目可申請政府補助資金。
四、補助程序
(一)業主委托
由社區召集所有涉及安置房加裝電梯單元的業主,召開農轉居安置房小區加裝電梯授權委托會議,由業主簽訂委托書,委托社區作為安置房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代理。
(二)設計補助
區加梯辦以小區為單位,對加裝電梯方案進行統一設計,設計所需經費納入區住建局部門預算。
(三)電梯補助
政府專項補助經費根據招投標合同簽訂協議,由社區填報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附表),經街道辦事處、區加梯辦蓋章確認后,由街道辦事處向區財政提出申請。安置房建設單位資金補助在電梯加裝工作完成后,由社區填報安置房建設資金補助申請表(附表),經街道辦事處、區加梯辦蓋章確認后,由街道辦事處向安置房建設單位提出申請。
(二)管線補助
在加裝電梯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后,由社區填報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附表),經街道辦事處、區加梯辦蓋章確認后,由街道辦事處向區財政提出申請。
(三)考核補助
在加裝電梯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書后,由社區填報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附表),經街道辦事處、區加梯辦蓋章確認后,由街道辦事處向區財政提出申請。
五、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
(一)統一管理
業主出資經費和各項補助資金都應納入街道辦事處指定賬戶核算,并有專人負責管理,根據工程進度公示收支明細。
(二)管線遷移補助資金
管線遷移補助資金由街道辦事處按照固定比例撥付給各管線單位,具體分攤費用為:電力4.5萬,燃氣1.5萬,水務1.8萬,華數1萬,電信0.6萬,移動和聯通各0.3萬。
(三)社區考核補助資金
社區考核補助資金由街道辦事處撥付給相應社區,由社區根據加梯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資金使用。
六、其他規定
(一)本方案執行期為2019年5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二)管線遷改含電梯加裝基坑內所有涉及管線,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再議。
(三)本方案由區住建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濱江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doc
附件2:濱江區農轉居安置房加裝電梯建設資金補助申請表.doc
附件3:濱江區安置房小區授權委托書.doc
附件4:濱江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協議書(范本).doc